一、主要做法
1、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为了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良好秩序、维护地方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优势,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建立“首问”责任制,对每一位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要给予合理的答复。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都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2、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和贯彻落实。为了向广大群众宣传信访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县共印发《信访条例》单行本1000本、《信访条例》宣传资料5000份;分别在《报》和有线电视上把**县信访局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址、查询信访事项处理及结果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在部分乡镇张贴大幅标语,设点接受群众咨询。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组织举办村(居委会)、股所队站室负责同志培训班。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广大信访工作人员全面理解《信访条例》,提高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属于哪一级的问题,就监督哪一级解决;属于哪个部门解决的,就督促哪个部门解决,而不把矛盾上交,及时把各乡镇、各部门办理信访案件的情况,纳入年终信访目标考核。对转办案件,随时跟踪,限期要求相关部门报送处理结果,按时完成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使群众的的来信来访,基本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建立排查机制,及时调处突出问题。在信访工作中,建立经常排查机制,对“五个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根据问题涉及的部门,交由县委联席会议确定的相应工作小组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及部分重访案件,积极协调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把一些久拖未决的信访案件做到妥善处理。
4、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做到直查快办。一是对紧急信访案件在快查上下功夫。在查处这类紧急信访案件时,坚持一个“快”字,力争在一周内解决,有效防止了越级上访和大规模上访和激化矛盾。二是对“热点”信访案件在敢查上下功夫。“热点”信访案件一般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这类案件的查处,不仅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而且能体现信访办案的严肃性。对此类信访案件,采取主动查、不犹豫的措施,狠抓案件结案率。三是对疑难信访案件在深查上下功夫。查处疑难信访案件,坚持对问题敏锐洞查、见微知著、深查到底。既有敢打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又有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既坚持深入查清问题,又坚持深层次地解决问题。四是对打击报复信访案件在查处与保护结合上下功夫。查处打击报复的信访案件,坚持做到惩处报复者与保护举报者相结合。做到查处不怕阻力大,保护不怕难度大。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有的老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好,又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旧问题交织,解决难度加大。二是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发挥不够,越级上访现象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信访量增量突出。三是有些县直部门和单位,对信访工作的重视不够,有推诿和拖延的现象,存在有办案不力,拖延案件的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第一,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契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继续推进中央、省地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工作意见》,认真执行地委、行署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贯彻我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实施办法,努力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
第二,狠抓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和核查工作。继续抓好“突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的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消化各种矛盾,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应该解决的问题,要依法予以妥善解决,不留尾巴;对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要作出明确结论,并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第三,切实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坚持以“问题发现得早、基层化解得了、当地控制得住、结果处置得好”为目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机制和制度。
第四,强化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二是推行“四项”便民措施。即信访首问责任制、信访双向承诺制、信访回访制和村级信访接待,着力解决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办敷衍了事、跟踪教育不够、农村群众上访难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强“文明信访接待室 “的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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