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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合同范文

2020-03-07 来源:独旅网

  购房定金合同 

  甲方(卖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        的    幢    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        ),并经        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年    月    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采取以下    方式付款。

  (1)现金;

  (2)银行转账: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        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7.1 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7.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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