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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020-03-20 来源:独旅网

  一. 方案编制依据

  1. 施工组织设计

  2. 塔式起重机说明书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 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为了加强在现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因应急救援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造成事故二次伤害及扩大事故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业中安全限位装置失控或未安装限位装置造成的事故。

  2.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或前后断臂)及人员伤亡。

  4.自然灾害(如雷电、地震、台风、暴雨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5.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

  以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根据《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必须落实做好塔吊安装及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有资质单位进行)及运行过程中规范管理: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 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邻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⑥ 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⑦ 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7)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9)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11)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 安全事故的应急和救援

  1. 机构与职责

  如果发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也应该根据已经制定好的应急机构成立项目部领导小组。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生产副总、技术负责人及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审批抢险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并设置以下职能机构:通讯联络组 、技术支持组 抢险抢修组 、医疗救护组 、后勤保障组 、保 卫 组 。应急小组的职责及分工如下:

  1)组长(项目经理)职责

  ①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② 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③ 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④ 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⑤ 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⑥ 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①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③ 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④ 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通讯联络组职责

  ① 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② 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 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技术支持组职责

  ① 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保卫组职责

  ① 保护受害人财产。

  ② 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③ 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④ 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① 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② 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③ 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④ 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

  ① 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③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 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②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3. 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 → 办公室 → 抢险领导小组 → 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工程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 应急救援

  (1) 接警与通知:如发生安全事故时,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险情。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应急小组赶赴出事现场。

  (2) 指挥与控制:

  1) 首先抢救组和项目经理一起查明险情,商定抢救方案后,然后组织实施。

  2) 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3) 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4) 抢险组在排除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5) 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应急小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10、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4) 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 人群疏散与安置

  疏散人员工作要有秩序的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5.6 公共关系

  项目部工程部为事故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人员包括:工程部届时将起到项目部的媒体的作用,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向项目部内部各部门、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六. 现场事故后恢复及总结

  必须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项目部应对现场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应急救援内容、计划、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职责范围、效果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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