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有聘专资格证书,必须在外教到学校后2周内与其签定国家外专局标准合同并为其办理相关签证,居留证,专家证等手续。
2、向外教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3、对外教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向外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以国家外专局标准为依据 )。
5、配备合作共事人员,协助教学管理和生活指导工作。
6、按时支付外教的报酬,严格按合同兑现外教的所有待遇。
7、按时结算本中心服务费用。
三、乙方的义务:
按甲方学校(企业)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外教。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外事工作进行协查和评估。
合同期间免费为甲方提供外事咨询。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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