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安龙县木咱镇木咱村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猪肉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二次,每周一上午和周三下午,寒暑假除外。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分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一月内,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学校猪肉供应价格和市场价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周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猪肉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报告,不得给食堂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每头生猪的重量不得少于180斤。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猪肉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猪肉,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每次供肉斤。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学校食堂并作相应的处理(剔骨、解肉等)。
3.供货验收:(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在进货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每月按两次现金结算。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20xx年1月15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总务处负责人签字: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行政人员签字
教师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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