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的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完成归口管理的石油和石油化工专业领域内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新产品开发、市场销售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研究,逐步建立与国际上主要石化企业标准技术水平相当的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体系。
第四条标准化工作是中国石化科学管理的基础,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中国石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归口管理标准化工作。第六条科技开发部是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并完善中国石化标准化体系。组织编制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完善中国石化承担的石油、石化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任务;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协调中国石化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五)指导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并对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石油化工行业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归口单位的标准化业务工作;
参加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管理设在中国石化内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化业务工作;
(七)负责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八)负责所管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化经费的申请和分配,并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
(九)归口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联系,归口管理有关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和业务交流,组织标准化研究和学术交流;
(十)组织中国石化标准化技术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第七条中国石化主管生产、销售、工程和安全等部门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协调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
(二)配合标准化主管部门搞好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三)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管理和制定、修订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并申报备案;
(三)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
(四)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标准的情况,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
(五)参与工程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做好标准化审查;
(六)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标准化效果的评价,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七)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标准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料;
(八)承担上级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九条中国石化各专业标准化机构的组成及职责是:
(一)石油化工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是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由中国石化推荐,经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其职责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章程》执行。
(二)石油工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聘任的科技人员组成,其职责按《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三)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由中国石化根据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指定有关单位担任,并报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化技术工作,其职责按《石油产品标准化专业技术归口单位工作细则》执行。
(四)受科技开发部委托,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标准化室协助科技开发部完成有关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五)受科技开发部委托,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协助科技开发部完成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条石化标准分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协议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可以制定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先进的产品技术标准。
根据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以对某一具体产品或服务签订协议标准。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分为两级:
第一级,需要在中国石化统一的标准(以下简称一级企业标准),由科技开发部统一组织制定和管理。
第二级,在分(子)公司范围内适用的标准(以下简称二级企业标准),由分(子)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制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有利于保障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和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
(四)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使用要求,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五)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第十二条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由科技开发部组织专业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完成,由中国石化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编号和发布。具体要求按《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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