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X县20xx年竹笋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4号)要求,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竹笋产区开展了一次全方位检查,以消除竹笋生产经营安全隐患,确保全县食品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落实各方责任
XX县市场监管局(食安办)高度重视竹笋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成立X县20xx年竹笋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抓紧时间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竹笋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按照《X县20xx年竹笋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协作联动,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加工、生产销售硫磺烟熏笋的行为,扎实开展重点林区、重点生产点、收购点监督与整治,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使在竹笋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促进竹笋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严格监督检查、加强竹笋生产经营监管
县政府副县长带领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副局长以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一行深入竹笋产区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实地走访竹笋产区乡镇,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了解各乡镇辖区内竹笋生产经营的整体情况,包括竹笋采摘的区域、产量、收购去向、有无竹笋加工厂、有无出现非法加工和销售硫磺烟熏笋以及违法使用非食用添加剂、工业盐等违规违法的`情况。二是深入群众,与采摘竹笋的群众和收购者进行交流交谈,了解竹笋收购价格、收购去向和是否对竹笋进行初加工等情况。三是深入竹笋加工厂进行检查,检查竹笋加工食品添加剂是否合规、是否使用工业盐、加工条件和流程是否符合规合标以及是否建立规范的进出货台账和严格索证索票等情况。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辖区内竹笋生产经营管理,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辖区群众、销售加工竹笋的个人和企业的宣传,让群众形成规范采摘、销售、加工竹笋的意识,自觉抵制加工、生产销售硫磺烟熏笋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让加工竹笋的个人和企业知法懂规,规范生产经营竹笋。
四、竹笋生产经营整体情况
一是各辖区竹笋采摘规范有序。主要涉及竹笋产区的乡镇为7个,分别是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镇和X乡。各辖区群众入山采摘竹笋均经过入山防火卡点管控火源,均有序入山采摘竹笋。二是竹笋收购价格保持平稳。鲜笋收购价格保持在5元上下浮动,无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的情况。三是竹笋生产加工环节较为安全。各竹笋产地辖区内无加工、生产销售硫磺烟熏笋的行为,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竹笋加工厂出现整体环境卫生较差、食品添加剂和原料存放不规范、进出货台账不完善和索证索票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进行常态化监管。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同时着重竹笋产区内竹笋生产经营的动态监管,与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信息沟通,掌握竹笋生产经营动态,对于出现问题苗头的辖区做到重点检查和监管,扎实开展重点林区、重点生产点、收购点监督与整治。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兜牢食品安全底线。实现部门联动,对于非法加工、生产销售硫磺烟熏笋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三是持续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持续加强对群众、相关企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让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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