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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郾市房屋租赁合同

2024-05-22 来源:独旅网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市____镇镇海社区大门东3号,建筑面积1022。

  第二条 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___年租金为人民币7500 元,乙方每年缴纳一次租金。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亲戚也不例外)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

  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

  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若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对方,做好准备。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 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 :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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