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1月12日以来,我市遭受50年来最为严重的大范围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全市交通、电力、农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据气象预报,雨雪冰冻天气仍在发展,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形势更趋严峻。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市应急委紧急启动黄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II级响应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高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落实有效措施,主动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群众生活基本需要,确保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确保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一、加强气象预报预警。
市政府建立天气情况会商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气象情况,分析气象影响,研究应对措施。气象部门要建立24小时气象滚动测报制度,加大中短期测报密度。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过程,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公益类应急短信发送工作。
二、加强突发性灾情处置。
民政、卫生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济、医疗救助和倒房户、危房户的转移安置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公路交通,要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分流车辆、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减少雪灾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对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警力,发现事故及时处置,确保春运畅通和道路交通安全。要全力保障高速公路、主要国道和省道安全畅通。要就近就地妥善安排好滞留旅客、雨雪中受阻旅客和司乘人员的食宿、医疗和燃料供应等服务工作。经委、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工农业生产抗灾救灾工作的帮扶和指导,加强农业冻害和动物疫病防控,确保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生产顺利开展。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对受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尽量提供临时性保障措施,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测,防范山体滑坡灾害发生。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寒假期间,中小学校一律不得补课。
三、加强重要物资的调运和补充。
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动员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做好煤电组运工作。商务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蛋、肉、菜、奶等商品供应,石化部门要加大成品油供应调度,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价格不大幅上扬。物价部门要加大市场物价监控力度,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政策,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1月26日至2月5日,全市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律优先放行,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一律“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警力调配,及时疏导车辆,确保道路畅通;所有成品油加油站要优先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油料供应,不限量,更不得加价。
四、加强群防群助工作。
各地要全面动员基层组织,对灾区进行拉网式逐户走访调查,摸清受灾情况,落实应对措施。要广泛建立互帮互助机制,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之间要互帮互助、互通有无,发动群众开展自救。要多方筹集救灾资金,加大投入,优先用于救灾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绝不能出现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缺衣缺食而发生非正常死人事件。新闻部门要加强对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介绍防灾救灾技术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抗灾自救。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县市区包乡镇、乡镇包村包户。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抗灾救灾第一线,走村串户,慰问灾民,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防雪防冻抗灾救灾期间,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召开与此无关的会议,各级领导非特殊情况不要外出和请假。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突发性灾情,有关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措施,抓紧处置到位。对在抗灾救灾工作中,因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处置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地应急办、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应急指导,抓好督办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互通情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增强行动的系统性、主动性和协同性,形成工作合力。民政、交通、建设、电力、气象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大核灾报灾和信息发布力度,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和援助。
六、加强应急值班和综合调度。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1名主要领导或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带班,安排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人员值班。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应急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值班电话必须随时有人接听,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要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报。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启动总体、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响应情况和灾害天气期间值班安排,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部门启动II级预案响应情况和值班安排,于1月28日下午5时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建立灾情临时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突发性或临时性灾情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综合性灾情信息(包括基本灾情、应对措施、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必须在每天下午2:30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要加强协调督办,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领导批示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并及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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