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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猪场转让合同

2024-05-23 来源:独旅网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第八大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若美宣女子美容会所)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58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房屋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转让金69000元(其中包括房屋押金3000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腾让店铺并交付钥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房租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六、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

  七、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收益权、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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