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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于助人表扬信

2021-08-26 来源:独旅网

  尊敬的沈河公安分局政治处领导您们好:

  我是福仙来工艺品店店主,本店地址位于大南边门派出所管辖区域内。首先请接受我的崇高敬礼与真诚的谢意!我代表全体员工向分局政治处领导表彰大南边门派出所五位警官,他们的警号分别为:109974;109970;109532;109531;109900。

  20xx年5月16日下午13时左右,我在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慈恩寺后门的福仙来工艺品店卖香时,从门外进来两名女子(派出所已查明年龄较大的叫闫丽革、年纪较小的叫李岩)。她们进来之后,做了一些不可理喻的事,直接影响店内经营,使在店内客人全部离开,此时我们去制止,她们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向我们要钱;对于这种事件,由于没有经历过,又不想得罪她们,就给了她们50元钱,可是她们嫌少,并进行敲诈。她们坐在我们店门前,开始无理取闹,她们不仅影响了我们店的经营,还影响了整个工艺品市场的经营,于是我们就报了ll0。很快她们就更加肆无忌惮。警察同志到了以后,她们不但打伤了我,还抓伤了警察同志。这种恶劣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扰乱工艺品市场,影响极为恶劣。干扰了警察同志执法,同时对当地市场造成严重的影响。最后,是警察同志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带离了她们。我感谢我们敬爱的人民警察,在最需要你们的时候为我们及时出警排忧解难,维护了社会秩序同时维护了我们大南工艺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及利益,有效的保护我们经营者的安全和利益。

  此时,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虽然我是受害者,但同时我也是幸运者,因为有了您们而幸运,是您们用生命确保了我们的安全,是您们无私无畏的努力工作、快速神勇的出警,确保了我们的财产安全。在这里,再一次向分局领导表彰大南边门派出所的五位警官:并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分局领导培养了这么好的人民警察,给我们的生产和经营创造了和谐的环境,让我们对党和国家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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