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某与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某抚养,由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某所有,由某一次性给付某现金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某所有,某向某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某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冯某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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