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细则
1、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组委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进行工作。
2、组委会选择县内知名的音乐教师、舞蹈教师、音乐制作人及文化系统领导参加本次大赛评委。
3、每场比赛前主持人先介绍评委。
4、主持人在比赛前宣读比赛评分标准。
5、按照10分制打分,每个选手最后成绩保留小数点二位数,决赛和总决赛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6、为了更好的让优秀的选手进入总决赛,经评审团一致讨论决定,海选、初赛将由三个级别评比
(晋级、待定、淘汰),不限制入围人数。待定选手将轮到初赛前进行PK选高分者晋级初赛,与海选
晋级初赛的选手同等待遇,以此类推。
7、决赛入围人数为每组选手10名,没有晋级总决赛的选手将评为优秀选手,将获得奖金以及证书。
8、总决赛入围人数为每组4名,届时将分别抽签产生少儿组二组PK组,幼儿组二组PK组,进行
第一轮PK产生的优胜者与优胜者评出冠军,低分者与低分者评出季军。
9、为了更好的让参赛选手在总决赛中发挥更好的成绩,总决赛将推出现场手机投票加大众人气分,
在总分分二个级别加分,PK组手机投票高者加0.1分,低者加0.05分,直接加入总分得出最后得分。
◆评分标准
1.器乐比赛评分标准(10分制)
技术性和艺术性并重:技术性 + 艺术性 + 测试 + 表演形象 = 该演奏者总分(10分制)。
①技术性包括:(技术性占4.5分)音准 音色 音质 节奏 强弱 技巧 表演姿势与状态、方法科学
准确技术纯熟 演奏乐曲有一定难度。
②艺术性包括:艺术性:(占4.5分)对作品理解和表现的程度 ,对乐曲风格的掌握,音乐感情的
抒发和对音乐形象的塑造等方面。
③测试和表演形象(各占0.5分)(气质、形象、风度)。
2.声乐比赛评分标准(10分制)
①演唱基础4.0分: (音色 音质 音准 节奏 吐字等基本音乐修养)
②演唱技巧3.5分: (声音把握 情感把握 风格掌握)
③表演效果2.5分: (台风 形象 气质 感染力等)
3.舞蹈、模特、综艺类(10分制)
①动作整齐,协调一致;(3分)
②舞蹈表演富有感染力,有较好的舞台效果;(2分)
③舞蹈动作具有一定的难度,有较强的表现力和艺术技巧;(2.5分)
④舞蹈主题与时俱进,有较大的影响力;(1分)
⑤演员服装搭配合理;(1.5分)
4.比赛有关规定
1、表演时间
①海选每位选手限于3分钟以内,时间一到音乐将停止播放。
②初赛、半决赛每位选手限于5分钟内,时间一到音乐将停止播放。
③决赛、总决赛每位选手限于8分钟内,注意音乐长的要剪辑在8分钟内。
2、评委担任人数
①海选、初赛、半决赛由三名评委担任
②决赛由五名评委担任
③总决赛由七名评委担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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