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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合同集锦

2020-06-22 来源:独旅网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

  第四条 租金(大写) (小写)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七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第八条 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

  (2) 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

  (3)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九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10天内返还房屋。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租区域为长航大酒店商务办公楼一、二、三层总建面 万元/季,租赁期为五年,从年日至 日止。

  二、项目装修,设备购置均由乙方投资并施工,乙方对承租项目的装修格调,设计方案必须与甲方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施工方案不得有影响大楼整体基础的改动。

  三、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的水、电费,逾期则收取0.5%/天滞纳金(冷水按6元/吨,热水按30元/吨,电费按1.1元/度)。如遇政府调价,甲方则同幅度调价。

  四、甲方协助乙方将广告宣传品放置客房服务指南内及前厅和门前。

  五、乙方应在签定合同之日缴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保证金退还乙方。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从保证金中扣除。在经营期间内乙方自行做好经营范围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工作,如因治安、消防事宜受到处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给予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及时补足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数额。

  六、付租方式:先付后租,每季度支付一次,以后将再次发生的租金提前5天付予甲方,推迟一天则按0.5%/天收取滞纳金,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场。

  七、租赁期满,乙方退场时承租范围内经乙方装修的不可移动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持租赁场装修完整,不得私自破坏和转移。

  八、甲方给予乙方两个月装修免租费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计算租金。

  九、营业收入财务结算方式:营业收入现金类,由乙方自行收管。酒店房客、会议、团队签单与乙方发生的费用由总台收银输入电脑,月底由酒店财务将这部分收入汇总扣除8%管理费用后汇入乙方帐户。

  十、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自订经营政策和管理方式,自行负责对外关系的协调,并在管理服务方面应参照国家规定的涉外三星级宾馆要求进行,甲方提供有关标准的规范,乙方予配合。但需接收甲方监督,在经营中有超越范围经营和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停业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原因或非甲方因素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除按合同规定缴纳租金、水电费、空调使用费外,还需自行承担其他与经营相关的税费。

  十二、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出现问题自行解决,并不得以租赁场地对外转租、抵押。

  十三、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由甲方提供经营所需工商执照及特种经营许可证。其他证明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五、租赁期间内,乙方在租赁范围内的改造、维修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乙方装修费用扣除摊销、折旧后给予补偿。

  十七、租赁场地,乙方必须保证完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十八、此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未尽事宜与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或订阅补充协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九、遇接政府重大会议需停业,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将按天数减租。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保证金、租金到位后生效。

  二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将原__________________门市部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 原__________________门市部共有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经营面积________平方米,货架________个,柜台________节,保险柜________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________元。

  第三条 原________________门市部属微利企业,近五年来平均盈利额千元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________%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四条 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盈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按月足数向甲方缴纳租金,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月罚________%的滞纳金。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身份不变,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每月前五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帐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帐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及鉴证机关各一份,副本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第九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承租芳)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 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及保证人: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出租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进行租赁经营,通过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后,该企业性质的不变,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四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依法经营。

  第五条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必须在出租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应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 本运输中心经清产核资确定现有资产为 其中固定为 ,流动资金为 元

  第九条 本合同租金定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纳。

  第十条 本运输中心租赁经营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等由出租人负责,与承租人无关;租赁经营后的债权债务由承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 承租人承租后用个人所得进行的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中心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中心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工人的权利。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中心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权。

  7.承租人有权使用出租人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格证。

  8.承租方有权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9.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三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承租方不经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将运输中心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受损失。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承租方的监督,保证依法经营。

  5.承租人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须提供价值____元的财产 作抵押,并提供 元现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还应该依法提供两名有相应资产的保证人提供担保。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7. 承租人应当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种税费及工人工资后的利润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对本中心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4.有权维护本中心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重大变化时,且足以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中心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应当将本中心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情况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赁。

  第二十二条 租赁期满后,本中心仍继续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承担原财产价值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宁津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时间: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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