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
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总股份10%的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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