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江苏大学在全校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专门下发《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把学习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等活动,组织相关专业师生深入社区、公共场所和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举行主题班会、演讲辩论、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比赛、篆刻、手绘、手抄报等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校报、广播电视、展板橱窗横幅等传统媒体和校园网络、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积极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法治建设水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