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东平街道毛庄完全小学
乙方:东平街道蔡村村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特制订以下房屋租赁合同条款:
一、租赁范围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租赁平房五间和门前水泥地场地。
2、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房屋,不负责水电。
3、为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互不干扰,所赁房屋的南门和西侧门一律封闭,互不出入,并由甲乙双方共同落锁或钉牢。
4、不准在房顶上堆放,晾晒任何东西。
5、不准在房顶、墙壁等处随便打洞、孔,钉钉,如需装修,经甲方允许后进行。
6、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保持现有房屋的完好。
7、不准增建固定设施。
8、租赁期间乙方无权转借或租赁他人使用,乙方只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无拥有权。
9、租赁期间房屋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10、乙方只准经营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允许的行业,不准经营网吧、游戏厅、各类学习班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业。
11、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准放音响(节假日除外),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2、租赁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租赁时限和付款:
1、租赁时限:自 至 止,时限为 年。
2、租赁费:每年 元, 年共计 元。
3、付款方式:采取按年度付款方式,第一年于签订合同之日将第一年的租赁费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赁费必须于当年的 月 日前交付,否则停止使用。
三、如因甲方或上级规划占用等所赁房屋需停止使用,甲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按终止月结算租赁费,乙方不得强求租赁或提出其它要求。
四、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东平街道毛庄完全小学 负责人:
乙方:东平街道蔡村 责任人:
20xx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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