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子管理站:
你站《关于下拨x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的请示》(云种(站)字〔〕6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事项。请按照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2号)文件规定及相关合同约定,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承储单位,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我厅,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效益。
此复。
x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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