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组,直属学校(园),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汕头市三防指挥部已于xx年9月28日10时30分将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降为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汕头市教育局通知,全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复课,具体复课时间由各教育组和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通知。
因海面风力仍然较大,未来仍有大雨到暴雨的降水过程,各学校要按照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做好相关防御工作。在组织学生返校复课时,要提醒学生及家长注意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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