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职权
1、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合法申购单。
2、有权对申购物资数量和品种做调整。
(1)有权口头呈述调整原因、理由,若申购部门同意调整则按调整后实施;
(2)有权书面陈述调整原因、理由,经执总批准后,按调整后实施。
3、有权拒绝执行不合法的申购单。
(1)内容不合理(与有关制度相违背);(注:要求、质量、期限)
(2)手续不合法(与有关制度相违背);
4、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日常需求预测资料。
5、有权参与《质量标准》的制定。
6、有权参与《计划成本》的制定。
7、有权初步选择供应商,对最终选择有一定的权力。
8、有权独立从事采购(拟定采购计划),实施物资采购。
采购员职务
1、审核申购单。
2、调整申购单。
3、市场调查。
(1)商家调查每季度调查一次;
(2)每周调查一次市场价格;
(3)每季度区域市场调查。
4、出具市场调查报告。
5、起草供货协议。
6、参与制定《质量标准》,提供现行市场质量参考
7、参与制定《计划成本》,提供现行市场价格参考。
8、供应商洽谈。
9、供应商协调。
10、拟定采购计划。
11、实施物资采购(定货、购货、验收、退货、协商)。
12、办理采购结算。
13、整理采购资料(各种报表、单据等)。
采购员职责:
1、采购及时性:对未能及时采购而造成的量化损失负责。
2、采购准确性:对超过误差浮动率(额)的`数量、质量、价格负责。
3、对申购内容手续负审核责任,对由此而带来的损失负一定的责任。
4、对因供应商选择不当而造成的量化损失负责。
5、对因供应商协调不力而造成的量化损失负责。
6、对因商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耗负责。
7、对因《供应商协议》而带来的损失负责。
8、对未完成采购计划负责(营业损失、质量损失等)。
9、对未提供相关参考资料而使《质量标准》《计划成本》不准确负责。
10、对采购总成本负责(超过基准浮动率部分)。
11、对采购资料收集,保管不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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