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立足形势评估,注重基础建设,紧盯重点整治,全方位筑牢冬春火灾防控网。
宁波市政府投入2400万专项奖励资金,通过下发文件指导、召开现场会推广、专项督查督促、逐一组织验收等方式,全力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目前,全市新建专职消防队17支、改造提升51支,新增车辆37辆、增配器材装备5000余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一户一档”,集“灭火救援、防火检查、消防宣传”为一体的全市乡镇消防力量体系初步形成。
将微型消防站和联防组织建设纳入各县市政府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重点目标任务,并因地制宜,差异化推进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已建微型消防站1886个,联防队伍116支。
针对群租房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联合部署开展群租房突出问题整治,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属地政府主责,全面排查群租房6.1万家,责令限期整改8082起,临时查封99起。
针对工业企业厂房(仓库)违章搭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现状,宁波消防支队联合市“三改一拆”办公室,部署开展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排查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774余处、100余万平米,已拆除和技术改造84万平米。
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支队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205家登记在册的养老机构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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