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159号令规定,我公司向贵委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肥登记备案)证书,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xx)241号]、安徽省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管(20xx)66号] 和《合肥市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合建建管【20xx】51号)的'要求,对申报资质材料(包括登录在“合肥建设网” 的“信用管理系统”的企业基本信息)的全部数据、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企业资质发生因注册人员、职称人员和资质标准有特殊要求人员、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变更以及发生企业改制、重组、分立、资质升级、增项等法定条件变化情况时,我公司将及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合肥建设网” 的“信用管理系统”填报变更内容,更新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
三、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肥登记备案)证书后,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各项管理基础工作,积极参加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规定时间和指标要求填报行业统计报表,积极配合做好资质动态监督检查,如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降低资质条件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罚款、停业整顿、撤回或吊销资质(登记备案)证、清出合肥建筑市场等有关调查和行政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名):
企业全称(法人公章):
xx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方一份,市城乡建委建管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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