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
作为贵公司的客户和担保人,对与贵公司签订的分期付款销售合同产生的欠款作出如下承诺:
共同承诺(委托人和担保人):
1.郑重承诺按时足额偿还贵公司。如果您未能按时足额还款,您将自愿承担《分期付款销售合同》项下的所有违约责任。
2.如果受允诺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导致贵公司现场催收并在车辆所在地取回车辆,则差旅费、办公费、工资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租金200元/天,人员工资、过路费、油费等100元/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由受允诺人承担。
3.如果受允诺人为贵公司保留的联系方式、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有任何变化,保证及时通知贵公司,以便贵公司随时与受允诺人保持联系。
客户承诺:特殊情况下,我会在固定还款期限内申请两次延期还款的机会,并承诺在到期日前5天内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承诺在申请后20天内还清欠款。
担保人承诺:我定期督促并要求担保人全额偿还贵公司。如果担保人未能按时足额还款,我愿意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和第一还款责任。
承诺(用户):
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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