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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管理规章制度

2022-08-05 来源:独旅网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工作由部门主管统一管理,月终报公司办公室。

  2、员工的上、下班必须有考勤记录,任何员工必须准时上班,参加晨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岗的员工,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取得同意,否则一律按迟到考核。

  3、上班时间:早8:30至晚21:00( 每日早8:30由部门主管在超市门口点名,并主持晨会

  换班就餐时间(分两班):

  午饭:11:00-12:00(一班),12:00-13:00(一班) 晚饭:17:00-18:00(一班),18:00-19:00(一班)

  每班就餐时间为1小时,请各位员工按时就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岗的员工,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取得同意,否则一律按迟到考核。

  4、员工迟到考核:

  员工迟到10分钟以内,一次考核10元;

  员工迟到10-30分钟,一次考核15元;

  员工迟到30分钟以外至1小时以内,一次考核20元; 员工迟到1-2小时,一次考核30元;

  员工迟到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处罚:扣除当日工资,并考核50元/次。

  5、员工请假:按公司规定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除公司通知休假外,节假日不得请假。

  请假批准权限:员工请假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公司办公室签字批准;员工请假二天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公司办公室签字批准并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员工如因特殊情况请假,须在当日规定30分钟内,报告部门主管,并获得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需补假条)。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5、对无故旷工或上花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内如有急事需外出需向部门主管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但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内,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

  6、对于擅自离职的员工,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对于同意离职,但未按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7、以上各项考核的执行情况,在下月初由部门主管汇报公司办公室,所有考核罚金从工资中扣除。

  二、工作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扎堆聊天、追逐打闹、随便乱坐、干私活,收银台内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对待顾客要热情主动,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发生纠纷时应报部门主管及时妥善处理。

  3、正常情况下当班时不得购物,如因需要必须购物的,付款时应由当班的其它工作人员收款,不得自行收款,员工应互相监督。

  4、不得将商品、赠品私分、私卖、私吃、私用,违者罚款50元一次,情节严重开除。

  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将商品削价卖给员工或其它人。

  6、拾到钱财或物品应妥善保管,待失主来寻时,应仔细询问经确认后方可归还。

  三、超市现金管理及商品管理

  1、超市现金应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做到一日一交,当日销售收入应于次日早9:00以前到公司财务处交清。如无零钱可由公司财务处借支500元零钱做为门面周转备用金。

  2、超市进货时,应由超市店长填写进货审批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进货。进货后,员工应仔细验货并在进货单上收货人一栏对其数量等进行签字确认,货款由送货人到公司财务处统一结算。

  3、员工理货应每日清理货架检查商品,有无条码,是否印刷保质期,是否临近保质期或过期,有无破损等,并及时处理。对将到期的商品进行整理,并列出退货清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查验后,方可办理退货。对有缺损的商品不应进行销售,如能退还进货商的应及时联系并退货。不能退货的,应统一交回公司统一处理。

  4、员工应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补货时要做到先进先出,检查价格签是否正确,保证商品与价格签一一对应。

  5、员工应促进销售、控制损耗,每日计算库存量、销售量、进货量,认真做好商品销售明细帐记录。

  6、应定期对商品进行盘点,由部门主管负责,所有员工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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