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届学院学生会领导班子已经确立,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开始稳步运转,办公室作为核心部门,其枢纽的`作用必须得到充分的体现,下面是相关条例。
第一条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除宣传部外其它财务流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经费和日常开支,均须事先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与各位老师审批合格后方可购买物品。
第三条所有支出均须统一正式发票方可报帐(收据、白条及超市电脑小票等因无法为活动支出提供可靠证据故一概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第四条为加强对发票报销的统一管理,发票最好在每次活动结束后统一上交办公室,若支出金额过于零散可于每次学生会例会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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