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及遵守本合同。
一、用工前培训。
(一)甲方在对乙方正式用工前,安排乙方进行培训,培训期限为 天,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训期间,甲方负责安排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乙方应遵守培训纪律,掌握相应的技能。在培训期间,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误餐补贴。
(二)培训结束后,经甲方考核通过,甲方正式录用乙方;试用期从甲方对乙方正式用工之日起计算;如经甲方考核,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对乙方不予录用。
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
三、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政府、同行)透露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二)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与甲方有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晓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以及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保密的事项。其中,经营信息,是指与甲方生产经营有关的保密资料、情报、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以及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技术信息,是指甲方在产品生产和制造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生产制造设计图、生产制造技术工艺、技术数据等。
(三)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泄露并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须赔偿的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律师费、维权费用、预期利益等);该损失可以该商业秘密为乙方和使用单位带来的利益计算,甲方也有权在一万元至一百万元间确定赔偿额。
四、乙方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
(一)甲方拟录用乙方从事 工作,但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时,甲方可不安排乙方从事约定的工作种类、调整乙方工作,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乙方须如实填报个人资料,保证具有完成该工作所要求的能力、资质和技能,并保证按岗位职责制度要求完成工作。
(二)甲方工作地点或场所出现变更时,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配,不得拒绝甲方更换其工作地点。
(三)乙方是甲方员工,与其它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兼职。
五、劳动时间。
乙方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意甲方灵活安排其工作时间。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互不负违约责任和赔偿。
2、试用期内,甲乙双方任一方可解除合同,互不负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向甲方负违约责任和赔偿。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向乙方负违约责任和赔偿。
5、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乙方可以用书面、未经请假连续3日离开工作岗位或连续3日不上班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自乙方产生辞职申请行为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无书面形式表示不接受乙方辞职申请的,即视为甲方批准且接受乙方的辞职申请。乙方辞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本合同期满,或约定解除的条件发生,或具备法定条件,本合同自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也相应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到甲方处领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逾期视为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由此造成的甲乙任何一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无损失则无须赔偿。
七、劳动报酬。
双方经充分协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月薪、年薪)。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同期柳州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同意,如有以下任一情况而甲方没有停产或停业,均视为乙方该月未提供正常劳动:
(一)一个月内,乙方有迟到或早退两次(含)以上行为的;
(二)一个月内,乙方有请病假、事假、旷工等行为的;
(三)若乙方领取的是计件工资,当月乙方完成的计件量低于同单位同一工种人平均工作量二分之一的。
八、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一)签定本合同前,乙方确认已熟知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并同意遵守。
(二)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因其违纪行为所给予的处罚,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乙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死亡,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医疗费、工资或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因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或乙方怠于行使其相关权利或义务,或乙方错误的承诺或默许导致相关规定不能实行,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无法准确确定赔偿额,双方同意以乙方在甲方所获全部报酬的两倍作为索赔额。
十一:其它约定。
1、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时,乙方应将甲方发给的钥匙、工具(辅料、备品)及有关证件交还甲方,否则,应当承担有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联系方式(如地址、电话、邮箱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3、若乙方请假,假条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获得批准。
十二、文书送达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甲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送达文书(如文件、书面通知等),均视为已送达且乙方已知甲方送达内容。
(一)张贴于乙方工作处;
(二)按乙方所留的联系地址或电话号码,以特快专递、手机通话、短信联系等方式寄出或发出;
(三)在《柳州日报》、《南国今报》、《柳州晚报》任一份报纸上公告一次;
(四)在甲方职工大会上传达;
(五)组织乙方学习或培训该文书内容。
十三、其他约定:甲方对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司工作期间的工龄予以认可。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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