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初三年级的与初二年级的发生口角厮打,厮打过程中致初二年级的脑部受伤,事发后学校立即将送往乡医院治疗,后转xx人民医院、xx人民医院、医学院检查。现在经治疗初步康复。为妥善解决甲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缴付甲方自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医疗、检查及其他费共计3898.00元(大写:叁仟捌百玖拾捌元人民币),各自支付1299.30元(壹仟贰百玖拾玖元叁角)。
2、乙方支付甲方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1000.00元(大写:壹仟元人民币)。其他费用和相关事宜由甲方自行决定,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打架致伤纠纷即行终止。同时甲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打架致伤事宜向乙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应坚持和平友好的原则,教育各自的孩子健康成长,认真做人。
5、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7、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清楚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执一份,派出所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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