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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

2023-08-17 来源:独旅网

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欢迎阅读!

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发布 退还宅基地每亩奖励5万

  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 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多重举措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购房奖励。

  对自愿将 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每亩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按每亩3万元 给予奖励。农民凭在芜湖市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 发票、合同,退出宅基地书面承诺函,及县(区)政府出具的宅基地证明,已复垦为耕地需提供县级国土部门的验收证明等到宅基地所在县(区)政府领取购房奖 励。在县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县政府全额承担;在市区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宅基地所在县(区)财政、市财政、购房所在区财政分别承担50%、30%、20%。 依法征收地块不属于该政策范围。同时农行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贷款材料简化,程序简单,定价优惠,专门用于农民进城购买普通住房。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56号)精神,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加强商品房供应管理,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分类指导,保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合理区间,到20xx年底,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48个月内。到20xx年,实现供需平衡,房价总体稳定,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

  二、创新购房信贷产品

  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由购房所在县(区)政府为进城农民购房贷款向 担保机构购买担保服务。进城农民购房贷款出现不良,处置抵押物变现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部分,除贷款银行承担70%、省再担保机构承担10%外,由购房所 在县(区)政府担保机构承担20%。担保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0.4%;超过20万元的部分,担保费率0.5%。

  农行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贷款材料简化,程序简单,定价优惠,专门用于农民进城购买普通住房。

  三、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

  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购房奖励。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每亩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农 民凭在芜湖市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发票、合同,退出宅基地书面承诺函,及县(区)政府出具的宅基地证明,已复垦为耕地需提供县级国土部门的验收证明等到宅 基地所在县(区)政府领取购房奖励。在县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县政府全额承担;在市区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宅基地所在县(区)财政、市财政、购房所在区财政分 别承担50%、30%、20%。依法征收地块不属于该政策范围。

  四、优化房地产供地结构

  通过调整土地用 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由房地产 开发企业提出申请,所在区政府初审,市规划部门批准新的规划条件及用途,市国土部门重新核算出让金及开发期限,补签出让合同,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 用。

  五、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人的资格和信用审查,提高对信用等级差、闲置或囤积土地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企业或主要股东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较多企业的竞买准入条件。

  六、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

  对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土地增值税实行1.5%的低预征率;对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 (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除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超过1.5%的,要在现行预征率的基础上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对房地产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 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幼儿园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属于房地产企业的待售开发房产,未纳入自有固定资产管理且未使用、未出租的,不征收房产 税。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债权、债务以及劳动力等一并转让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 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经省级税务机关依法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缴纳税款。

  本《实施意见》与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其他房地产去库存意见一并执行

农民朋友备好这五项材料 轻松拿到5万购房补贴款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生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最值得一提的是,20xx年的农村户口进城买房补贴政策。部分农民在进城购房时,最高可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这也是国家为实现城乡接轨的必然结果。很多农民对此比较关注,怎样才能领到补贴款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让我们一起里看看吧。

  第一,有效身份证明。这个就毋须多言了吧,无非就是个人身份证、本市户口本,部分地区也会额外规定,针对外地户口的,需要提供在本市居住的暂住证明。

  第二,城市居住证明。农民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先在城市居住,有了在本市购房的打算才能申请。对于城市居住证明,种类比较繁多,比如本市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清单、小区的物业费等,最好准备齐全。

  第三,工资收入证明。这项证明并不难办,将工资卡上的流水清单拉出来,让银行部门盖章即可,最好是稳定的收入证明,能证明本人有稳定的收入,具备购房贷款以及按揭能力。

  第四,房屋买卖合同。这项证明很简单,买房都有购房合同。购房补贴是买房之后才能申请的,国家的这一规定,主要是用来杜绝某些人滥用职权套取补贴的现象,让购房补贴能真正地造福于民。

  第五,房屋首付证明。这项证明也很简单,毕竟多数农民都是按揭买房,肯定是有房屋首付证明的,要是能全款买房,也就不需要购房补贴了。

  以上五项证明材料,就是农民申请购房补贴款所需要准备的。还有一个注意点,那就是这一补贴只能用于商品房,购买二手房是没有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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