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结合学校实际,20xx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30日—10月8日放假,10月9日正式上班、上课。
二、作息时间调整
10月1日起执行新的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上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50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放假安排,合理安排好各项日常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正常运转。
2、中层干部放假期间离廊外出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其中,副职须经分管或联系点校领导批准;正职须经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
3、安全工作处要做好放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4、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安排好教学工作。
5、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办公室、安全工作处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部门、各单位务于放假前把值班安排情况书面报院长办公室及安全工作处各一份。
6、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院长办公室。学校值班电话:或2112462(传真)。
院长办公室
20xx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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