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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2021-12-18 来源:独旅网

  为了确保我县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的安全播出。按照省、市广电部门的要求,我局就安全播出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落实安全播出工作责任制,我局成立了安全播出工作指挥中心。由局长任组长,对安全播出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由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对安全播出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广播电台主持工作的副台长、电视台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广电站站长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播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同时,我局还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向管理要效益,结合安全优质播出工作实际,加强广电系统职工的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技术维护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措施,加强防范

  为了确保我县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我局根据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对我县广播电视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求各台、站对播出机房、调频发射机房、供配电机房等重点区域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安全播出。

  一是加强对播出节目内容的监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福建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节目审查机制、重播重审机制,坚持内容版权的合法化,加大对播出节目内容的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康有序的广播电视宣传环境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同时要求电视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有线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平台,实现节目信号的实时监控;增加备份资源,提高供配电设施整体配置,确保安全播出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完善安全播出保障制度。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顺昌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播出考核评比办法。

  一是节假日有通知,每逢重大节假日,我局都要给乡镇广电站下发通知,要求他们加强值班,加强巡线,遇有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领导汇报。

  二是节假日有检查,在下发通知的同时,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地到乡镇广电站检查。加强对安全播出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播出保障水平。

  三是加强对广播电视设施和场地安全的管理。大力宣传和落实《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充分利用电视走底字幕、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广播电视保护条例及措施。强化群众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意识。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顺昌分公司的配合下,加大对发射台站周边和全县城乡有线电视网络的巡查力度,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更重点防范对广播电视的破坏。

  四是应用网络技术构建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立适应广播电视网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措施,充分利用防病毒软件、防火墙、隔离网关等实时进行病毒入侵检测、漏洞扫描、流量监测;建立必要的虚拟专用网络、安全隔离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信息安全体制,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升级防病毒软件、及时修复系统漏洞;强化保密意识,设定严格的系统访问机制,严禁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在网络之间混用。

  通过上述整改,我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技术系统配置总体有所提高,基本满足配置规范的要求(详见技术中心系统自查表),但是总体达标等级还不高,多数指标自评等级为三级,自评等级为二级或以上的项目不多,还有少数指标自评等级未达到三级。一些技术要求较高,配置庞大的技术系统没有构建,例如直播演播室系统、总控系统等。今后我们一定加大投入力度,争取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的安全播出标准,保障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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