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出生于X年X月X日。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账号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与表弟重名)和在学校的一些谐音的绰号(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以至于成年出来工作后,碰到昔日校友以绰号相称所带来的尴尬等等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本人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工作加重,但是由于这个名字的困扰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不得不麻烦贵所了,望贵所理解,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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