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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20-10-14 来源:独旅网

  _年,各学校要继续始终把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岗位职责,具体做到:

  一、在安全工作方面:

  1、做到安全机构健全。

  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正常运作并发挥作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学、期末、每月一次)和应需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通过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问题、制定和修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宜等。

  2、做到安全责任落实。

  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明确责,校长责任制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教师包括分管领导、班主任、值日教师、学科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或具体责任人。校长是本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直接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是班级上课期间和规定值守时间段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制定校长岗位职责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度,并层层签订相应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与学校年终考核评估验收一同进行。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3、做到安全制度完善。

  学校要不断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要求做到位,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学校凡是涉及安全问题的工作都要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工作教育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教师和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应急预案、安全日常检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4、做到安全教育、演练有效。

  加强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重要体现。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自救互救和防范能力。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坚持经常性、提高针对性和增强实效性。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日常管理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明确课时、落实教师和教材。学校要明确要求和安排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法制副校长,利用入学、期末、安全教育活动月(每年6月为我县安全教育活动月)、安全教育活动周(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我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活动日(每年3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一为我国安全教育活动日)、品德课、班会课、集会、课堂教学等渠道,使用好《小学生安全常识读本》、《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自救自护手册》、《紫金县中小学生安全手册》、《小学生安全日常行为规范》、安全教育读本和影片《关爱明天》等和学校自我编制的安全教育教材,通过上安全教育课、校园广播、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观看vcd、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发放安全手册、上法制教育课、举办展览、开展专题讲座、在校园及其周边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设置安全警示牌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此外,学校还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访、发放《告家长书》等渠道,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工作。

  5、做到工作重点突出。

  为提高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非常注意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本地本校、季节和学生年龄特点,有重点地进行。结合我镇的具体实际,主要应抓好访溺水、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传染并防因教师体罚学生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防学生日常活动伤害事故、防校舍教学设施安全事故等8项工作。

  6、做到隐患排除有力。

  学校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防范于未然,就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学校要非常重视安全隐患排除工作,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和《南岭镇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引》,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前、假期后、灾后和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根据需要)组织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建立台帐,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消除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成。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师生安全。

  7、做到日常安全管理严格。

  学校要非常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做到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和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根据《南岭镇小学校方安全责任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指引》,和对教职工(包括保安员)的日常行为明确提出的16个具体的要求,确保日常管理到位,避免因师生行为缺乏监管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在综合治理方面:

  1、要积极开展创安活动。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要认真落实镇综治办部署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2、要加大普法教育和综治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要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了《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地提高了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使广大教职工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教学工作之中,教职工无违法犯罪。

  3、要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学校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各种纠纷,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学校教师及其家属不发生矛盾激化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总之,要通过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更加完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三自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实现全年不发生师生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教职工违法犯罪以及本校教职工参加集体上访事件的目标,学校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得到不断提高,继续保持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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