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不仅是学校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在校学生家长应尽的义务。为了促使学校和家长共同维护在校学生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与家长同志签订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希望家长与学校一道做好对您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保障由学校负责
1、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安全的设施和服务,保障学生在校内的安全。
2、学校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维护学生在校内的安全。
3、学生在校内故意违反校纪校规及学校安全制度,造成的人身伤害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学校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按《学生伤害及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家长对学生在校外的安全负责,维护和保障子女的安全
1、家长要教育子女注意家庭生活安全,正确使用各种家庭生活器具,如高压锅、液化器、热水器、电磁炉等各种家电。
2、家长要教育子女注意户外活动安全,如不私自下河、下塘、下水库等游泳,不在有危险标志的地方玩耍,不使用可能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炮竹等。
3、家长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不违章行走、骑车,不乘坐非载客车船和严重超载的车船。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和电动车。
4、家长要经常教育子女随时注意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5、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责处理,必要时可通知学校,请学校协助处理。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监护人的监护在外单独居住。如发生任何事故,由其监护人负责。
三、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或由学生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洪江市硖洲中学(盖章) 年级 班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X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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