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一)第四部分:省高校工委宣教处就《意见》文件开展工作年度计划,使各单位明确开展工作顺序,有步骤有计划完成预期工作,达到实效。(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特此函复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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