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我区新农合实施第三年,为切实做好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卫生局的支持下,牢牢抓住基金管理这一重点,切实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这一要点,紧紧锁定参合群众满意这一终点,确保了全面工作的平稳运行。按照保定市卫生局《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评价工作通知》的要求,我们认真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自我测评,综合测评得分为858分,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实行合作医疗“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由区委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各乡成立了相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管理小组,真正形成了三级工作网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良好运转,区卫生局、合管中心制定了《新市区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文件,逐级建立了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档案管理 1
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了新农合工作正常运转。
(三)严格了医疗费用控制
制定了各定点医疗机构人均人均住院费用,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等规定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分解收费项目,不得扩大收费范围,不得重复收取病人费用,严格执行新农合基本用药加强监督,保证运转。
(四)是严格审核程序,完善监督体制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有序运转,为参合群众提供
满意服务,合管中心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了“三个监督”。一是加强财务监督。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收费、报销等各个环节使用财政票据,审核过程逐级把关。确保了“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保障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公正、合理地用到农民群众身上。二是加强行业监督。实行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综合监管与现场核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对整个诊疗过程的全程监管,对个别医疗机构超范围报销部分进行了扣除。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公示栏、公开栏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缴、使用及费用报销情况。区合管中心每季度公布一次,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委会每月公布一次,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参合群众,是宣传新农合政策、解惑答疑、为参合住院病人提供服务的具体操作者和执行者,为提高各级医疗服务者的各种能力和素质,我合管中心多次组织专家对全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举行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会,增长了医疗服务者的见识,为新农合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农合工作运行三年以来,尽管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乡级医疗服务能力不强,转诊率较高。由于多种原因,辖区内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致使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施落后、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基本服务项目不全等问题,导致大量参合患者和基金流向区外医疗机构。
2、区外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三高一低”现象(即人均住院费用高、目录外用药比例高、检查费用高、补偿比例低),增加了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负担和合作医疗基金风险,造成了住院实际补偿比偏低,直接影响了全区的整体补偿水平。
3、目前区合管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缺乏处罚依据,同时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工作经费较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稽查工作的开展。
20xx年新农合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巩固成效、改进不足。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竭力,创新举措,恪尽职守,为将新农合打造成让领导放心、组织安心、群众舒心的民生工程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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