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定,甲方将坐落在苇塘沟的十五年林下参地十八亩地,卖给乙方。
双方以柒拾万元整成交,自交款之日起生效。
如乙方购买后,林权、林地使用权出现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办理,如出现经济费用,由甲方负担。
乙方购买后不能以种植年限为由夹持甲方。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
20xx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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