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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主持词

2021-02-25 来源:独旅网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交通行为,增强广大市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迎接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的考核验收,今天, 创城办、团县委联合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这里举行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培训班。

  参加这次培训的人员有:全县17 支专业志愿服务队抽调的部分志愿者、中宁县仁爱义工协会招募的社会志愿者100 余人。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

  今天的培训班我们有幸邀请了中宁县交警大队副队长孙正华,为大家 进行文明交通礼仪知识、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教育、自身安全防范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欢迎孙队长给我们讲课。

  下面我将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人员分配到全县17 个交通路口,每个路口两个组,每组三个人。附分组名单 第一组:7 时30 分至12 时30 分; 第二组:1 时00 分至6 时30 分。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人员必须在10 月26 日早7 :30 前到指定地点签到,现场接受交警培训演练;早7:30 第一组正式上岗,按照所排班次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公安干警、交警在主要路口和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每天实行签到制,并将志愿服务情况及时与创城办沟通。

  在正式上岗之前,我就实地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 按时上岗。到达执勤点后及时与值班交警沟通,掌握执勤路口的情况; 二是 注意自身仪表形象,做到服装整洁,佩戴标志明显; 三是 执勤站位准确,指挥手势正确,劝导、纠正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时语言文明规范; 四是 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身作则,文明出行; 五是 执勤过程中不要擅离工作岗位,不要与其他人员并岗、闲聊;遇到不愿意配合文明交通的人和事,可及时与执勤交警联系,由执勤交警处理; 六是 主动劝阻不文明出行行为,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协助老、幼、病、残特殊人群安全过马路。

  希望在座的志愿者们能以自己良好的文明形象,规范、文明的用语,热情有理的教导,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争模范,文明又安全”的良好氛围。需要强调的是,在劝导交通过程中,我们在做到动作规范,劝导有理有力,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的同时,还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与防护,不要强行拦停和追逐,学会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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