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尘措施
1、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全封闭围墙围护。
2、在施工工地内,按标化工地要求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所有运输车辆出工地时应当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出工地的,在施工工地内指定地点集中临时堆放,上用彩条布覆盖严密,并定时浇水以防灰尘飞扬。
4、在建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如劳动力上盖麻袋等,禁止高空抛物、扬撒。
5、建筑物外侧按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采用密目网封闭保护。
6、若工地停工而闲置在6个月以上时,应要求建设单位对其裸露泥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7、场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围栏,围栏采用钢管支架密目网围护。
8、施工现场应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文明工地的要求,对施工地面采用地坪硬化处理。
9、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泥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10、现场砼全部采用商品砼,以减少现场砼的搅拌量;若确须搅拌少量自拌砼时,应当在搅拌台周围搭设封闭围栏及临时棚,以减少搅拌时产生的灰尘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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