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呼伦贝尔市原野测试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内容: 雨棚改造工程(边棚钢挂铝塑板,棚心刮外墙腻子,刷外墙涂料)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伍万叄千元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材料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40%。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0 %;
第五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4、负责工程所需灯具、电工电料。
5、如需向乙方索要发票,则支付工程造价税款(工程总造价6%)。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款项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七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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