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
1、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假期教职工加班的,每天发给加班费50元;春节加班每天发给加班费100元。
2、教师参加幼儿教育活动系列竞赛奖,园内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幼儿园以上级县、市、省、国家级的递次增加一倍(上级已发奖金的除外)。以此内推;辅导奖折半计奖。
3、教育教学论文奖,由幼儿园、教科局等相关部门推荐参加教育教学论文评奖,评为国家一、二、三等奖的发给奖金500、400、3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发给奖金400、300、2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发给奖金300、200、15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发给奖金200、150、100元。
4、先进教职工表彰奖:国家级1000元,省级800元,市级600元,县级500元,园级300元。(包括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园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员、先进安全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年度优秀教师等,上级已发奖金的除外)。
5、每学期在园内被评为优秀备课、敬业奖、进步奖等的发奖金300元。
6、幼儿园每两年评4名骨干教师,被评为骨干教师者,园级500元,市级800元、省级1200元、国家级2000元。
7、每月评选优秀保育员100元/人(考核包括班级卫生、协教、考勤等)。
8、每月设满勤奖100元/人。
9、代课费,园内有教师请病事假需要代课的,每代班半天给代课费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轻者1次扣工资100元,重者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2、教师上课时必须讲普通话。违者一次扣工资50元。
3、教师上班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在教室、办公室吃早餐、带孩子上班或无故迟到、早退、退岗,上班时间私自换班、串班聊天、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接打电话、玩手机、网购、织毛衣等工作,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并严格按照仁怀市委、政府作风整顿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4、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100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100元。
5、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
6、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0元。并写检查向全员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7、教师培训经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100元。
8、教师必须根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100元。
9、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0元。
10、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财会人员出现帐目不清,资金流失、挪用公款等现象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医务人员出现医务事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扣罚,并承担所有责任事故。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档案没有按时完成的,每学期扣工资200元。
14、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扣保育员人30元。
15、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100元。
16、教师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扣工资100元。
17、旷工一次扣工资200元;旷会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10分钟内扣工资50元,请假病假一天扣工资100元,事假按照仁怀市实验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
18、未按时(每季度15日前)参加妇检的一次扣100元,办公室通知后才妇检的一次扣100元,通知后都未妇检者对单位造成影响的,单位所有人员非业务性工作的考核奖金(1000元)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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