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前些日子的英语课读了《哈姆雷特》,所以这悲剧的第一本还是要选择它的,虽然文章很长,但读起来一点也不觉得累,心情也随着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
《哈姆雷特》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悲剧之一,它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突然逝世,不到两个月,王后就和国王的弟弟、新国王结了婚。悲痛和郁闷使年轻王子昔日惯有的快乐荡然无存,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哈姆雷特总是穿着黑色的丧服来表示他的哀悼,甚至在新王举行结婚大礼的那一天,他仍旧身着丧服以示鄙视。
不久后,哈姆雷特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他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害死的,哈姆雷特立誓要复仇,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这样不但可以巧妙地掩盖他内心中的真实的不安,也可以给他机会冷眼窥视克劳狄斯的一举一动。自此,哈姆雷特在言语、服饰及各种行动上都装得疯癫怪诞。聪明的丹麦王子利用宫里来的戏班子试探新国王,于是,哈姆雷特决定叫这个戏班子在他叔叔面前表演鬼魂所说的谋杀场面,然后仔细观察克劳狄斯的神情反应来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凶手。很遗憾,克劳狄斯没有经受住考验,使哈姆雷特认定了他就是杀害父亲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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