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级替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阳信水落坡文化创意中心
2.2阳信县水落坡乡辛马村
第二条、乙方工程建筑所需的水泥、沙子、石子、粘土砖全部从甲方购买,如甲方无法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型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所需的建筑材料分期分批向甲方购买。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的建筑材料,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2日内将乙方所需材料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乙方指定专人对甲方材料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以上所需建筑材料价格如下:
第五条、质量标准:乙方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货物送检或将货物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沙子垫资300方一次性付清,石子垫资300方一次性付清,水泥垫资200顿一次性付清,粘土砖垫资20万片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建筑材料款,则乙方应赔偿所欠款的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并追要货款,未到的其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的货款。
第七条、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供货方(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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