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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转让合同集锦

2024-02-26 来源:独旅网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房屋产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签订地点: 乙方(受让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改制分流文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特制定本房屋产权转让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限定以下解释:

  1.房屋产权:指甲方转让给乙方、并用于乙方带资分流的房屋的完全所有权。

  2.产权证书:指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所颁发的、证明房屋所有权人拥有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文书和资料。主要指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3.改制:指甲方在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的一种举措。

  4.认购资产回购资金:指乙方在支付甲方转让房产价款时,扣除乙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补助金后的差额部分,用现金方式予以回购的金额。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符合国家对转让房屋的有关规定。

  2.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的、纳入改制范围的房屋的完全产权,自合同签定之日止,拟转让房屋未设置任何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对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3.针对本合同规定的事项,甲方已获得了所有必须的有效批准。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已详细阅读与带资分流有关的相关文件,充分了解带资分流对乙方存在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同意参加带资分流。

  2.乙方为本合同所述、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当事人。

  3.乙方承诺与 、 、 、 、 等 人,自愿共同接受甲方转让的房产,在与甲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第四条 房屋坐落位置、面积、产权证书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 (区、县) 、 (街、道) 号 。

  2.转让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

  3.该房屋房产证号: 。

  4.土地使用权证号: 。

  第五条 双方对各自所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土地证等文件,均已验证、核实,无异议(各证明文件复印附后)。

  第六条 该房产经 (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值为元,现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分流实施意见》,以单项资产改制的形式转让房产权,用于乙方带资分流。优惠后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乙方认购房产转让价值的 %,计人民币 元,扣除乙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补助金,计人民币 元后,乙方还需缴纳认购房产回购资金人民币元。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如数将认购房产回购资金交给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即携带房屋产权证书、土地证书到当地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该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到乙方名下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上述过户手续。

  第十条 乙方再转让该房屋产权时,一切费用(含土地出让金)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该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到乙方名下后,非因甲方原因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转移至乙方名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资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行使房屋使用权时,每逾期一天,甲方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 元整。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付款,本合同不生效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收回该房产。

  第十三条 事前事项

  1.本合同生效前,甲方因该被转让房屋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未尽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获得该房屋产权后,由于甲方事前原因(如:未结民事纠纷、未结行政处罚等)致使该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对此负有排除义务,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

  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3.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地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补助金和认购资产回购资金,或,甲方另择其它有效资产提供给乙方带资分流(经协商乙方同意)。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 _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附:1.甲乙双方身份证明。

  2.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等。 3. (资产名称)带资分流确认书。

  中国石化集团_石油总公司

  (资产名称)带资分流确认书

  注:房产面积以房产部门过户时的实测面积为基准计算资产价值。

  带资分流职工签名: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人:

  单位:中国石化集团 石油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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