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安全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安保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无私无畏。
二、门卫和安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规范门卫日志,健全门卫台帐,做到记录全面,字迹清楚,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
三、安保人员要统一着装,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文明值勤,在岗期间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要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保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安保人员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正在上课或开会,安保人员应安排来访者在传达室等候。
五、安保人员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班主任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德育处批准。对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负责通知学生领取。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地点停放;校外机动车辆,非经本校相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准入内。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师生的车辆摆放,严禁校园内骑车。
七、安保人员负责学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及时公示,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八、安保人员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安保人员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安保人员轮休期间要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学校有遇特殊情况时随叫随到。安保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德育处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岗。上班期间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安保人员要确保校门口广场及其左右道路上30米内无摆摊设点现象,保证校门内外畅通无阻;确保校园内及院墙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确保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存放杂物。
十一、安保人员要注意个人修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执行公务要维护学校利益和形象。
十二、以上条款,安保人员如有违反,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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