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尊干爱兵”承诺书
作为一名消防警官(士兵),我将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坚决执行条令条例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军人职业道德,维护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为此,我承诺如下:
一、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坚决做到科学带兵、以情带兵、文明带兵,妥善解决与士兵之间的矛盾。
三、关心消防部队建设,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做到不发布、不散播、不谣传有损部队声誉和形象言语。
四、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不打骂、体罚和侮辱士兵。
五、不收受士兵的钱物,不侵占士兵的利益。
六、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对待官兵一视同仁。
七、关心官兵生活、安全和健康,照顾伤病员,热情接待来队的战友亲属。
八、不背后议论,不搞极端民主和小团体、老乡会。
九、犯有过失时,诚恳接受批评,勇于承认并坚决改正错误。
十、真诚交流和沟通,团结进取,关爱官兵成长和进步。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及时向组织做出书面汇报,并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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