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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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协议人: 女 岁 生于 年 月 日,现住协议离婚书离婚诉状
原告: ,女, 岁,于 年 月 日出生,籍贯: ,现住
职业: 联系电话: 被告: ,男, 岁,汉族,于 年 月 日出生,籍贯: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判决原被告准予婚姻,并承担原被告儿子兰天宇上大学及成家事务的一切费用。
二、偿还所欠亲属的一切债务,并将房产过户到儿子兰天宇的名下。
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本人于被告 年 月 日领证结婚,婚后生活及感情方面尚可,并育有一男孩,现已二十一岁在外省读大一,近几年来被告有时经常夜不归宿,本人以家庭为重,姑且未与其计较,可在2019年下半年当中重蹈覆辙不思悔改,因此本人与被告感情不和无
法再共同生活,本人强烈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本人与被告准予离婚。
二、本人与被告有房产一处 平方米,临建车库两间40余平,楼下储物房一间,轿车一辆,念其儿子正在读书其期间,尚未成家,本人不与其分割一切财产,孤身清出。家中所欠亲属外债全部由被告偿还。
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惩戒被告,现依法具状,请求人民法院从快判令本人与被告离婚,支持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松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志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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