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院、区中医院、区疾控中心、朝阳中学、朝阳小学南校区:
按照重庆市爱卫办《关于在我市开展医院及学校四害预防控制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渝爱卫办〔20xx〕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医院及学校四害防制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区医院和学校四害预防控制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9月25日
二、检查单位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北碚区中医院、重庆市朝阳中学、北碚区朝阳小学南校区。
三、检查内容
依据《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的相关要求,对被检医院及学校进行四害密度调查,现场检查四害防制措施落实情况。医院重点检查病房、食堂、药房、库房、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等;学校重点检查食堂、宿舍、教室、垃圾收集站等。
四、其他事项
(一)检查组由区教委、区卫生局相关管理人员各1名,区疾控中心四害防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名构成。
(二)被检查单位要按照《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的要求履行防制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四害预防控制工作。
(三)区疾控中心负责准备现场检查表格及相关工具,检查结束后撰写检查技术总结报告。
附件:《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局
二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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