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在剑阁县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光志出席会议。 炎炎烈日下,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剑阁县北庙乡明兴村的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该村作为剑阁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试点村,44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实现全面开工,主体完工26户,完工率达59%。
邓光志指出,明兴村搬迁安置因地制宜、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面积控制适度、质量安全有保障、综合配套较好,这些经验做法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会议通报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和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出台了市一级的《关于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指导意见》,对资金来源、面积控制、补助标准、拆旧复垦、安置方式等易地扶贫搬迁中的重要内容作了强调。今年以来,全市已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2.2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96亿元、专项建设基金1.07亿元、长期低息贷款规模7.5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发行提供的50.1亿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优惠贷款目前已经向7个县区发放16.48亿元,用于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及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邓光志指出,一定要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咬定目标,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据了解,我市20xx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2.1万多人,“十三五”期间将全面完成9926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与脱贫任务,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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