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初婚人员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别名,生育指标,成都的准生证为:《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 办理方:女方,生育指标在女方,男方辅助。
时间:怀孕三个月内
准备材料: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生育指标证明
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
男女2寸合照3张
若户口有变动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开证明,证明其之前未领过生育指标。
成都市准生证办理地点:人才中心或街道社区(女方档案所在地)
人才中心办理情况:档案在人才中心,且转档案的时候未婚未育证明开到人才中心才能办。需补交档案管理费(一年200元)
街道社区:户口在街道或农村
成都市准生证流程:
1、到计生部门领取登记表填写(女方档案所在地):女方怀孕三个月内到档案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结婚证领取登记表
2、孕检、参加孕期培训班:计生部门会将你提供的这些证件复印件装入档案袋留存。到计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参加孕期培训班,领取培训合格证
3、男方生育材料核实:登记表上需要男方档案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填写“系初婚(再婚),未育”并盖行政章,然后交给档案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填写“情况属实”并盖计生部门的章。
4、登记表发放:在宝宝出生前将盖章后的登记表连同男方户口簿复印件、男方身份证复印件、孕期培训合格证、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男女2寸合照3张一起交回女方领表地
5、准生证领取:审核过关后就可以领准生证了
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方法和程序(20xx年最新)
一、基本方法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进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二)《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1.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2.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
3. 其他人员,若因就业、就学、迁移等户籍地、现居住地变动频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需夫妇双方签定《承诺书》(附件3)。
4.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三)持异地符合政策生育服务手续并要求在我市换发《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人员,需在原发证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出生人口信息统计上报等事宜,并在生育服务手续上签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在原发证地未上报出生信息的,应由换证地补报人口出生信息,并换发《通知单》。
二、登记程序
(一)行政告之。不论申请人是否在本地领取《通知单》,都要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之登记地点、所需材料和登记程序。
(二)填写《登记表》(可在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或从“成都人口网”下载填写)。不能提交婚育状况证明的签定《承诺书》。
(三)查验材料、领取《通知单》。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查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领取《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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