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商议,就房屋宅基地买卖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县 镇 路因政府征地安置所得的一宗宅基地有偿出售给乙方,该地位于 ,前为 ,后为 左临右临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宅基地做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宗宅基地(面积总共为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共同议定上述基地买卖成交价格为时价人民币 元整 (¥: 元)。
三、付款方式与期限
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此宗宅基地买卖成交价款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具体交付时间与数额为:
1.20xx年 月 日付定金 元整(¥ 元)。
2.20xx年 月 日(农历 )乙方一次性付讫购地基余款 元整(¥ 元),定金折抵预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购地基款必须当场出具收款凭证,并承诺无条件协助乙方办好相关移交手续。自此该宅基地权属永归乙方所有,择吉日乔建新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必须共守信诺,一经签字不得反悔。如甲乙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五、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将有关该宗地基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经甲方签字后给乙方所有、保留。
六、甲方同意乙方将该宗地基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同时甲方承诺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同、相关手续。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签字: 乙方(买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宅址: 现家庭宅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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